学校主页 教学资源一体化平台

课程建设

思政示范课程——税法与税务会计

发布时间:2026-06-22 浏览次数:

《税法与税务会计》课程是面向会计学专业大二学生的专业必修课,开设在第4学期。课程是对我国现有18大税种纳税人、征收对象、计税依据、税率、征收管理、会计处理等的法律规范,具有法规性、时效性、繁杂性、实务性的特点。课程立足学科专业,对接行业企业,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注重拓宽知识广度和厚植思政深度,确定了“立税德、懂税法、精理论、会运用”的培养目标。

1.构建“四导一评三反馈”混合式教学模式

课程教学设计注重发挥教师主导及学生主体作用,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,构建了“四导一评三反馈”混合式教学模式。依托超星学习通、雨课堂等智慧教学工具、运用以“智慧税务实训平台+仿真模拟教学课堂”为主要依托的专业教学平台,实现线上线下混合、自学与授课混合、课堂与课外混合的多维度教学。线上学习,线下实践,在自学中明确任务目标,在实践中拓展知识体系,在创新活动中塑造能力结构,在社会服务中夯实素质基础。实现思政要素与课堂元素有机融入,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双轮驱动。

图1“四导一评三反馈”混合式教学模式

课前线上导学:利用中国大学MOOC平台和自建超星学习通等线上平台,教师提供优质教学资源、发布学习任务清单,促进学生自主学习;学习通平台发布课前自测作业,检验理论基础;线上讨论抛出问题,激发学生的自主思考;发布调研任务,拉近实践感知。MOOC平台、学习通资源学习扫清了基础较差学生的学习障碍,实现“分”层施教精准教学,激发学生兴趣,提升自主学习能力。通过学习通的数据反馈掌握学生对课程内容的预习情况,有针对性地准备课堂讲授内容,尤其是难点问题的解读。

课中情境导入、探究导思:采用“税事引导—税法解读—税案探究—税知小结”四步课堂教学法推动课中专业知识传授,推动课程思政建设。以税事引导创设情境,巧妙导入课程学习的知识点,使学生关注现实热点,培养思辨能力。采用探究式、启发式、互动式、讨论式、案例式等教学方法(如图4)解读税收政策,使学生站在国家治理和人民福祉角度理解税收政策,践行道路自信。引导学生利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,并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思考,感悟税收政策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。引导学生深挖中国税收历史,立经世济民之志,培养文化自信。关注国内外新形势下税收制度建设与改革,引导学生客观理性进行税收国际比较,坚定度自信。以情景化、戏剧化、游戏化、故事化、幽默化开展“快乐教学”,如开展税收主题辩论赛、财税趣味视频赛,阻断学生课堂游离现象,实现寓道于教,寓德于教,寓教于乐。课程教学全程推行团队学习,提高团队合作意识,培养协同精神;优秀作品展示激励培养学生认真求学、严谨科学,开拓创新的人文素养,达到“智育+德育”的教学目标。

图2 五化五式教学方法

课后任务导练:学生通过智慧税务实训平台,身临其境进行“角色扮演”,认真研究案例,完成申报纳税,增强学生的实操技能、提高学生数字思维能力,培养诚信纳税、守法尽责的职业精神。开展“税校合作”,引导学生参加“税月春风志愿活动”,主动学税法、宣税法,让青年学生了解社会、融入社会,提高社会责任感。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税务竞赛,培养学生敢于挑战、开拓创新的精神,多措并举使学生能够做到将理论与政策学习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
总结评价:在课程评价与考核方面,借助数字化技术促进教学监督实现“人机协同”。构建既包括对学生也包括对老师的评价体系,实行全方位考核。

学生评价方面,构建“基于思政目标的多维度课程评价体系”,结合课程宏观、中观、微观思政目标,学校教师与企业导师共同制定含知识、能力、价值三方面内容的课程考核方案,形成教师、学生、实习企业、税务局多元主体参与,日常教学评价、期末评价、实训实习评价相结合的多维度教学评价体系。

2.重构基于““取、管、用”三维度教学内容

从税法“取、管、用”三维度找准教学内容和思政内容的契合点,解决专业知识“大水漫灌”与思政要素“精准滴灌”之间的矛盾,以实现专业知识重构下润物细无声的课程思政效果。构建思政内容与章节内容之间的“交互矩阵”,共同支撑课程思政目标的达成。深挖思政元素,对接税法、会计法新规定、新政策,从家国情怀、职业精神、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基因式“思政”植入,润物无声地融入思政教育。

表1课程思政育人目标融入点

COPYRIGHT 2004-2018 湖南信息学院 备案序号:湘教QS4_201212_010026 | 湘ICP备05002975号/许可证号:A10010065

地址: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毛塘工业园湖南信息学院(邮编:410151)| 招生热线:0731-84098666 传真:0731-84098777 联系信箱webmaster@hnuit.edu.cn